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刘培亮)
发布日期: 2025-07-25

刘培亮因保管不善,将产权证号:鲁(2021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10091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刘培亮  

2025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