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爱玲 因保管不善,将 鲁(2021)枣庄市不动证明第600706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雷爱玲
2025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