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志强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21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700178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志强
2025年6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