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花文鹏)
发布日期: 2025-06-11

花文鹏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权证号:鲁(2025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312号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花文鹏 

  2025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