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刚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枣房他证市中字第T0584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徐刚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