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玉龙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20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30004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玉龙
2025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