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因保管不善,将枣房预台字00061923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(不申请补发)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
2025年 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