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(王国强)
发布日期: 2025-03-14

王国强 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23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400623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王国强

202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