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旭东因保管不善,将枣房产证书字20088594号商品房备案证明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时旭东
2025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