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邓丹丹)
发布日期: 2025-03-10

邓丹丹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24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503598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邓丹丹

2025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