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鲁显花)
发布日期: 2025-02-17

鲁显花因保管不善,将证号:鲁(2022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589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鲁显花 

2025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