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周传永)
发布日期: 2025-01-10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
编号: 市中区第1510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登记。现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规定,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本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本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予以登记。
继承人:周传永
被继承人:于月梅
不动产证书编号:枣房权证枣字第199548号、共字第G19037号
不动产坐落:枣庄市区惠工二区9号楼东四单元六层东户
不动产面积:82.49平方米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海路26号市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
联系方式:0632-8381282
登记机构: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
2025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