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赵福强)
发布日期: 2024-09-12

赵福强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21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60013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赵福强

2024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