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共和因保管不善,将枣房权证台字第D3-003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共和
2024年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