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枣庄市融通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)
发布日期: 2024-07-19

枣庄市融通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(山预)房地产抵押契字15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
特此声明


声明人:枣庄市融通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

2024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