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柴培法)
发布日期: 2024-07-19

柴培法因保管不善,将产权证号:枣房权证枣字第001501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
特此声明


声明人:柴培法

2024年 7月 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