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李芝)
发布日期: 2024-07-15
编号: 市中区第1274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登记。现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规定,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本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本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予以登记。
继承人:李芝
被继承人:胡传生
不动产证书编号:鲁(2020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1010418号
不动产坐落:市中区文化西路25号远航未来城20号楼独立单元703室
不动产面积: 66.31平方米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海路26号市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
联系方式:0632-8381282
登记机构: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
2024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