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赵佳硕)
发布日期: 2024-07-08

编号: 市中区第1267号

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登记。现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规定,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本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本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予以登记。


继承人:赵佳硕

被继承人:贾传雪

不动产证书编号:枣房权证枣字第231137号、共字第G45609号

不动产坐落:开元花园A区11号楼住宅(现11号楼)东单元5层东户

不动产面积: 132.82平方米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海路26号市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

联系方式:0632-8381282


登记机构: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

2024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