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韩菊、张胜宇)
发布日期: 2024-05-06

编号:市中区第1177号
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登记。现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规定,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本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本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予以登记。

继承人:韩菊、张胜宇

被继承人:张夫伟

不动产证书编号:鲁(2021)枣庄市不动产权第1020018号

不动产坐落:市中区君山路北侧东沙河东侧河滨花园二期16号楼住宅东3单元6层西户

不动产面积:82.65平方米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海路26号市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

联系方式:0632-8381282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登记机构: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4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