峄城地税局古邵税务所因保管不善,将证号枣政峄城公房字第0000427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峄城地税局古邵税务所
2024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