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不动产登记的公告(法院判决协助执行类)
发布日期: 2023-09-21

根据_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(2023)鲁0403执734号执行裁定书和人民法院(2023)鲁0403 执734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,将枣庄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永福南路小沙河西侧第8幢809不动产已执行转移登记,现将枣庄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:

1、/国用(/)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;

2、枣薛房权证G5字第264996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。

特此公告。

薛城区自然资源局

2023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