褚科,路媛 因保管不善,将鲁(2018)枣庄市不动产证明第4006696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现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予以作废公告。(不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)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褚科,路媛
2023年9月21日